各投標供應商:
六安市政府采購中心于2015年12月15日發(fā)布“六安市水利局乘客電梯項目公開招標公告 ” 、“六安市水利局乘客電梯公開招標文件”(項目編號:LACGZX-G2015071),根據實際情況,現將該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文件中的部分參數變更如下:
一、招標公告:三 、項目內容中載客重量“1050kg” 修改為“ 1350kg”,招標文件作相應修改。
二、招標公告:四供應商資格條件2中“代理商必須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證》B級及以上資質”修改為“代理商必須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證》安裝維修B級及以上資質”。
三、招標文件“七 評分標準”做以下變更
1、商務(報價)權重由40%變更為30%,投標報價得分計算作相應調整。
2、技術權重由60%變更為70%,滿分70分。評審因素具體調整如下
(1)、“技術條款響應程度 ,分值0-14”調整為“ 技術條款響應程度 ,分值0-20,評分要點:投標人所有技術條款全部響應招標需求的的基本分4分;優(yōu)于招標文件每項加1分,最多加10分;屬于推薦品牌的另加6分。”
(2)、刪除“項目經理”,調整為“電梯的技術性能,分值0-10分,評分要點:引機、開關門機、控制柜、鋼絲繩、轎頂站五大件為原品牌進口的,每件加1分,最高得5分,五大件的技術性能按0-5分酌情打分。”
3 增加推薦品牌:三菱、日立、蒂森克虜伯。
4、類似工程(貨物)業(yè)績評分要點,取消“類似”的判別要求。
5、取消評分標準表后備注第4條
四、“采購需求及主要設備技術規(guī)格要求”中“鏡面蝕刻不銹鋼”均要求為:原生產商產品,不允許二次裝潢。
五、招標文件其他要求不變。
六安市政府采購中心
201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