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日報·南陵周刊》隨蕪湖日報全市發(fā)行,每周星期二出版,對開四版,第三版或第四版為廣告版。
受南陵報社(以下簡稱“委托方”)委托,對《蕪湖日報·南陵周刊》2013年度廣告經(jīng)營代理權進行公開競價。具體內(nèi)容如下:
一、競價標的
版面:每期一版(第三版或第四版);代理期限:2013.1.1-2013.12.31;
底價:8萬元(人民幣)。
二、意向競價方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凡有意從事《蕪湖日報·南陵周刊》廣告代理意向的廣告公司或個人,除法律另有規(guī)定外,均可參與競價。
競價方應承諾:對《競價文件》所附的《〈蕪湖日報·南陵周刊〉2013年度廣告代理合同》的所有條款均全部接受,并在成交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nèi)與委托方簽訂該合同。
三、付款方式
詳見《〈蕪湖日報·南陵周刊〉2013年度廣告代理合同》。
四、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為2012年12月13日至2012年12月20日止。
五、報名事項和競價時間
意向競價方應于前述公告期內(nèi)(每個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攜帶有關材料(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單位介紹信、經(jīng)辦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個人有效身份證)至南陵縣招標采購交易中心一樓服務大廳窗口辦理報名手續(xù),填寫《競價申請登記表》,領取《競價文件》。
競價時間:2012年12月24日下午15:00點整。
六、競價保證金
意向競價方須于前述公告期限截止之前向南陵縣政府招標采購代理處指定賬戶(收款單位:南陵縣招標采購交易中心管理委員會辦公室;開戶銀行:蕪湖揚子銀行南陵縣支行;賬號:20000 20940 32103 00000 018)匯入競價保證金人民幣壹萬元整,否則視同棄權。
七、意向競價方須提交的資格審查材料
意向競價方須于前述公告期限截止之前向南陵縣政府招標采購代理處提交以下材料,逾期提交將失去該項目的競價資格。提交地址:南陵縣籍山路縣人武部大樓東端縣政府招標采購交易中心一樓服務大廳窗口。
(一)主體資格證明文件(經(jīng)年檢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稅務登記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個人有效身份證復印件)。
(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及授權委托書原件。
(三)競價保證金支付憑證及退還保證金聲明函。
(四)意向競價方承諾函。
上述材料中的授權委托書、退還保證金聲明函、意向競價方承諾函等須按《競價文件》規(guī)定格式提供。各項材料須按順序排列,打印目錄并裝訂成冊。
八、交易方式
本次公開競價遵循有效最高價中標的交易原則。
(一)公告期滿后5個工作日內(nèi),由相關部門對意向競價方的資格審查材料進行審查。
(二)組織合格意向競價方進行現(xiàn)場競價,價高者得。
九、其他事項
(一)競價保證金不計息。
(二)意向競價方競得后,在成交現(xiàn)場簽訂《成交確認書》,否則競價保證金不予返還,對標的另行處理;在簽訂《成交確認書》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nèi),競得方憑《成交確認書》與委托方簽訂《〈蕪湖日報·南陵周刊〉2013年度廣告代理合同》。
(三)競得方保證金在成交后轉為履約保證金;未競得方保證金在本項目成交后5個工作日內(nèi)退還。
(四)本次競價標的設有底價,報價未超過底價不成交。
十、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人:高濤濤 呂成飛 電話:0553-6823773 6826921
地 址:南陵縣籍山路縣人武部大樓東端縣政府招標采購交易中心一樓服務大廳窗口
南陵縣政府招標采購代理處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