詢價編號:WH2015024
尊敬的服務商:
五河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受環(huán)境監(jiān)測站(以下簡稱采購人)的委托,現(xiàn)計劃采購水質檢測服務,以詢價方式組織采購,現(xiàn)將有關事項函告如下:
第一條 采購服務需求
包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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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項目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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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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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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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內容及質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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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單位: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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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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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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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質檢測、土壤監(jiān)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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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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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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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見附件1,服務期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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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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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商報價大于等于預算金額,其報價文件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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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詢價的服務商可從五河公共資源交易網(http://www.whztb.cn/)上直接下載本詢價文件,采用密封遞交或快遞方式報價,報價文件一正一副,報價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為2015年3月13日上午9時00分,采用快遞方式報價的確保開標前寄到本中心,否則,后果責任自負。此次為采購人所在地驗收價,以人民幣報價,報價函及報價表必須有服務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代理人簽字,加蓋單位公章方為有效。
服務商須繳納報價保證金壹仟元,確保在開標前電匯、轉賬到以下指定賬戶,一律不接受現(xiàn)金繳納。
戶 名:五河縣國庫集中支付中心
開戶銀行:徽商銀行蚌埠五河支行
賬 號:1286101021000240477005973
注 明:轉賬單附言內注明“水質檢測項目WH2015024”
未中標的報價人報價保證金在中標人與采購人簽訂合同后5日內退回其原賬戶;中標人的報價保證金在繳納中標價10%的履約保證金并與采購人簽訂合同后5日內退回其原賬戶。
未按規(guī)定繳納報價保證金的視同不響應詢價文件,報價文件無效。
第二條服務商資質要求
服務商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的條件,并滿足以下條件:
1、服務商必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省級及以上質檢部門頒發(fā)的水質檢測資質;
2、服務商具有獨立采樣能力、樣品保存能力、現(xiàn)場測試能力、留樣復測能力、全程序質量控制能力、對可疑檢測結果(如出現(xiàn)超標項目、以往未檢測出的項目檢出的等)采用多種比對檢測方法及時再測和對產生的原因進行分析能力等;如有需分包檢測項目,需經五河縣環(huán)境監(jiān)測站同意并提供分包單位相應資質,同時滿足1、條款對服務商資質的要求,分包項目不得多于10個;
3、自2012年1月1日以來有類似檢測業(yè)績;
4、服務商接受五河縣環(huán)境監(jiān)測站對其檢測能力的考察和檢測過程的監(jiān)督;
5、在蚌埠市行政區(qū)域內(含一市三縣)未被限制投標。
第三條 報價文件組成及要求
(一)報價文件組成
1、報價函(格式見附件2中格式2)
2、報價表(格式見附件2中格式3)
3、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書(格式見附件2中格式4)
4、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格式見附件2中格式5, 法定代表人報價時不需要)
5、質量保證及售后服務承諾書
6、技術指標響應表(格式見附件2中格式6)
7、獨立法人證書復印件(加蓋服務商紅色公章)
8、計量認證證書復印件(自開標截止時間起一年內有效,加蓋服務商紅色公章)
9、已認證的檢測項目材料復印件(加蓋服務商紅色公章)
10、2012年1月1日以來的類似項目合同和檢測報告復印件(加蓋服務商紅色公章)
11、本詢價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服務商資質要求中需提供的材料)
12、服務商認為需要提供的材料(加蓋服務商紅色公章)
(二)報價文件要求
1、對于附件2(報價文件內容及格式)中給定格式的,必須按照給定的格式進行填報;沒有給定格式的,服務商可以自行設計;服務商在裝訂報價文件時,應嚴格按照附件2中“備注”欄的順序進行裝訂,不得活頁裝訂;裝訂應從左側不得少于2個訂書釘,不按要求或活頁提交的報價文件,采購人予以拒絕。
2、以上文件材料應齊全完整、真實有效,服務商對詢價內容及相關要求,均應作出實質性響應。
第四條合同
采購人與服務商應當根據中標通知書簽訂合同。合同一式叁份,采購人、服務商、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各壹份(合同文本參見附件2中格式7)。
第五條服務與驗收
服務商根據合同要求的質量及期限提供服務,項目完成并驗收合格后,采購人在《五河縣政府采購驗收表》上簽署驗收意見并加蓋公章。
第六條 付款條件
采購人在服務商完成第四次檢測任務并經采購人驗收合格后付全部款項的50%,余款待全部檢測完成并驗收合格后,服務商持發(fā)票及其復印件和經采購人簽署有驗收意見并加蓋公章的《五河縣政府采購驗收表》和《五河縣政府采購服務采購合同》到縣招標采購管理局審核備案,由采購人向服務商一次性付清余款。
第七條 詢價小組的組成及評標方法
1、采購人依法組織詢價小組。詢價小組由采購人的代表和有關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共三人以上的單數組成,其中專家的人數不得少于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詢價小組獨立行使項目評審權。詢價小組對報價文件的判定,只依據報價文件本身,不依靠開標后的任何外來證明。
2、評標方法:按實質性響應詢價文件的最低評標價法進行評標,按評標價由低到高進行排序,取建議授標人1個。
報價文件的大寫金額和小寫金額不一致的,以大寫金額為準;總價金額與按單價匯總金額不一致的,以單價金額計算結果為準;單價金額小數點有明顯錯位的,應以總價為準,并修改單價。
3、中標服務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購人不予退還其交納的投標保證金;情節(jié)嚴重的,將其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在一至三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并予以通報:
(1)中標后無正當理由不與采購人簽訂合同的;
(2)將中標項目轉讓給他人,或者在報價文件中未說明,且未經采購人同意,將中標項目分包給他人的;
(3)拒絕履行合同義務的;
(4)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條 注意事項
1、報價有效期:從報價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30天內報價文件有效,在此期間內報價文件不得撤銷或更改。
2、服務商所提供服務要符合國家、省、市主管部門的相關技術規(guī)定,又要切合五河縣實際,并保證通過省、市、縣主管部門組織的評審驗收;其知識產權糾紛及其相關法律責任由服務商負責,采購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3、中標結果將在五河縣政府網(http://www.wuhe.gov.cn )招標采購欄、五河公共資源交易網(http://www.whztb.cn/)中標(成交)公告欄予以公布。
4、服務商對本項目的任何疑問,請以書面形式在報名截止時間或者報價文件提交截止時間止2天前提交至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聯(lián)系人處;
5、聯(lián)系方法:聯(lián)系人:季先生 高女士 聯(lián)系電話:0552-5060077(fax) 5060035
聯(lián)系地址:五河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五河縣城南新區(qū)政務服務中心二樓)郵編:233300。
2015年3月5日
附件1:
服務內容及質量要求
一、服務內容
1、頻次、檢測項目及斷面點
1)飲用水源地水質檢測項目61項,1次/月,12次/年
縣城飲用水源取水口
2)飲用水源地水質檢測項目61項,1次/季度,4次/年
九灣渡口
3)湖泊及地表水(其他)檢測項目24項,1次/季度,《地表水環(huán)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表1中所有項目。
樵子澗水庫
4)飲用水源地水質全分析項目109項,1次/年 ,時間定在6月份。
縣城飲用水源取水口
5)地下水常規(guī)23項,1次/季度,4次/年
(1)小溪鎮(zhèn)集中式飲用水源
(2)朱頂鎮(zhèn)集中式飲用水源
(3)新集鎮(zhèn)集中式飲用水源
(4)頭卜鎮(zhèn)集中式飲用水源
(5)小圩鎮(zhèn)集中式飲用水源
(6)大新鎮(zhèn)集中式飲用水源
(7)澮南鎮(zhèn)集中式飲用水源
(8)雙忠廟鎮(zhèn)集中式飲用水源
(9)沱湖鄉(xiāng)集中式飲用水源
(10)臨北鄉(xiāng)集中式飲用水源
(11)武橋鎮(zhèn)集中式飲用水源
(12)東劉集鎮(zhèn)集中式飲用水源
(13)申集鎮(zhèn)集中式飲用水源
6)地下水飲用水源地全分析39項,1次/年,時間定在6月份。
(14)小溪鎮(zhèn)集中式飲用水源
(15)朱頂鎮(zhèn)集中式飲用水源
(16)新集鎮(zhèn)集中式飲用水源
(17)頭卜鎮(zhèn)集中式飲用水源
(18)小圩鎮(zhèn)集中式飲用水源
(19)大新鎮(zhèn)集中式飲用水源
(20)澮南鎮(zhèn)集中式飲用水源
(21)雙忠廟鎮(zhèn)集中式飲用水源
(22)沱湖鄉(xiāng)集中式飲用水源
(23)臨北鄉(xiāng)集中式飲用水源
(24)武橋鎮(zhèn)集中式飲用水源
(25)東劉集鎮(zhèn)集中式飲用水源
(26)申集鎮(zhèn)集中式飲用水源
7)土壤監(jiān)測:1次/年,時間定在6月份
(27)小溪鎮(zhèn)
(28)朱頂鎮(zhèn)
(29)新集鎮(zhèn)
每個鄉(xiāng)鎮(zhèn)3個點位,監(jiān)測項目:pH、陽離子交換量;鎘、汞、砷、鉛、鉻
注:61項《地表水環(huán)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表1的基本項目、表2的補充項目(5項)和表3的優(yōu)選特定項目(三氯甲烷、四氯化碳、三氯乙烯、四氯乙烯、甲醛、苯、甲苯、乙苯、二甲苯、苯乙烯、異丙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三氯苯、硝基苯、二硝基苯、硝基氯苯、鄰苯二甲酸二丁酯、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滴滴涕、林丹、阿特拉津、苯并芘、鉬、鈷、鈹、硼、銻、鎳、鋇、釩、鉈共33項),共61項。
地下水23項《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1993)中23項(見環(huán)函【2005】47號)。
2、所有檢測項目檢測方法及質量控制要求按照安徽省環(huán)境保護廳關于轉發(fā)《全國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監(jiān)測實施方案》的通知(環(huán)科函【2012】1420號)文件執(zhí)行,土壤監(jiān)測按照《土壤環(huán)境監(jiān)測技術規(guī)范》(HJ/T166-2004)要求,開展監(jiān)測。
五河縣環(huán)境監(jiān)測站要求對檢測工作進行全程序質量控制,對可疑檢測結果(如出現(xiàn)超標項目,以往檢測中未檢測出的項目檢測出等)及時再測(再次采樣分析時用多種方法比對檢測)及對產生的原因進行分析并提出分析報告。
3、所有采樣及現(xiàn)場分析項目均由檢測單位負責。
4、服務商可以在報送報價文件前向五河縣環(huán)境監(jiān)測站咨詢或現(xiàn)場勘察每個采樣地的位置。
5、采購人僅對預成交服務商提供一次確認點位,如再需提供確認點位所發(fā)生的費用由服務商承擔。
6、中標單位需在2015年3月25日前提供一季度檢測報告電子版。
二、項目成果要求及質量
服務商必須以項目為單位按有關技術規(guī)程和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完成并向采購人提交檢測報告和相關原始記錄等。
服務商應按照相關要求開展工作,監(jiān)測過程既要符合國家、省、市主管部門的相關技術規(guī)定,又要切合五河縣實際,并保證通過省、市、縣主管部門組織的評審驗收。
三、工作時間安排
在采購人按期完成各項準備工作,搞好協(xié)調工作的前提下,服務商保證各項工作進度,按時完成各項需上報的成果及報告、總結和審批、報備工作。因采購人原因或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工作安排原因導致階段性工作延期的,服務商完成的工作時間順延。
附件2:
報價文件內容及格式
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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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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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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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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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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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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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性及資格審查材料(本欄所列內容為項目初審條件,有一項不符合要求,報價文件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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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報價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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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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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報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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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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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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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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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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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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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質量保證及售后服務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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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技術指標響應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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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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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獨立法人證書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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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計量認證證書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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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已認證的檢測項目材料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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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12年1月1日以來的類似項目合同和檢測報告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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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本詢價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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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服務商認為需要提供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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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河縣環(huán)境監(jiān)測站水質檢測項目詢價通知書WH2015024.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