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guī)定》以及《國土資源部監(jiān)察部關于落實工業(yè)用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等有關法律、規(guī)章規(guī)定,經肥東縣人民政府批準,肥東縣國土資源局決定采取掛牌方式出讓下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出讓地塊基本情況見附表。
二、掛牌條件
1、用地預申請。競買人須與項目所在地開發(fā)區(qū)(工業(yè)園區(qū))管委會或
縣(區(qū))、鄉(xiāng)鎮(zhèn)(街道)政府簽訂意向用地協(xié)議。
2、投資強度。按合肥市人民政府合政秘[2011]1號文件執(zhí)行。
3、建設條件。工業(yè)企業(yè)內部行政辦公、生活服務等配套設施用地比例不得超出該項目總用地面積的6%,出讓地塊具體規(guī)劃指標以肥東縣規(guī)劃局出具的規(guī)劃批準文件為準。
4、出讓地價。出讓地價不得低于我縣工業(yè)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即12.2萬元/畝。
三、競買人資格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公司、企業(yè)均可申請參加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競買活動(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四、競買登記
競買人可于2013年3月28日至2013年4月24日到肥東縣土地儲備中心獲取掛牌出讓文件,辦理競買登記手續(xù)。競買人申請辦理競買登記前須繳納競買保證金(具體金額見出讓地塊具體情況一覽表),競買保證金繳納的截止時間為2013年4月24日下午5:00,競買保證金以實際到帳時間為準,逾期不再受理。
五、掛牌時間、地點
掛牌日期為2013年4月16日至2013年4月26日;
掛牌時間為上午8:00—11:00、下午3:00—5:00;
掛牌地點:肥東縣國土資源局五樓會議室
六、其它
1、地塊具體規(guī)劃指標以肥東縣規(guī)劃局出具的規(guī)劃條件通知書書為準。
2、本次出讓地塊的外部條件(道路、水、電、氣等)均以現狀為準。
3、對道路、綠線退讓占地由鄉(xiāng)鎮(zhèn)(開發(fā)區(qū))負責和競得人等相關單位協(xié)調處理。
4、競得人憑《成交確認書》與縣國土資源局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憑《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掛牌文件辦理項目立項、建設規(guī)劃、環(huán)境評估、企業(yè)登記等有關手續(xù)后,到縣國土局辦理土地出讓手續(xù),并按規(guī)定繳納土地出讓金、契稅等費用,再申請辦理土地登記手續(xù)。
肥東縣土地儲備中心地址:肥東縣國土資源局辦公樓四樓(長江東路與站北路交叉口東南角)
聯系人:關道珍、李光榮
聯系電話:0551-62551693、62551695
地塊咨詢電話: 0551—67600988、67361625
肥東縣國土資源局
二0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出讓地塊具體情況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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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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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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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yè)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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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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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guī)劃 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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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積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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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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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價 (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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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價幅度 (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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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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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容積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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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系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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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設施占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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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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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DG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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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原料及 化學制品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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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循環(huán)經濟示范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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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yè)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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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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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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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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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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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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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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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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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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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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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DG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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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材加工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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撮鎮(zhèn)鎮(zhèn)唐安社區(q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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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yè)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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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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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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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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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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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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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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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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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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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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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DG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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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材加工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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撮鎮(zhèn)鎮(zhèn)唐安社區(q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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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yè)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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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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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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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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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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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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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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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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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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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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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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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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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具體面積以供地時實際測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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